戰爭有各種型態,就我目前查到的就有數種:
一、以個人勇武為主體的戰爭型態
二、無限暴力性的戰爭型態
三、單純軍隊的戰爭型態
四、全國民的戰爭型態
五、總體性的戰爭型態
(好方便的姿勢佳)
依類型也可能分為種族戰爭、宗教戰爭、國家戰爭......等。
另外有一本好像還不錯的書,描寫了戰爭中各種角色人物的互動與細膩的情緒,
《戰爭與和平》(博客來)
戰爭和文明始終交錯,既對人類文明的發展和進步起著不可或缺的催化和促進作用,又時刻威脅著人類自身的生存。戰爭伴隨社會的革命,帶來新的格局。古代各個部落之間的戰爭,促進了民族的融合和國家的形成,也是民族大遷徙直接原因;國家內部不同民族之間的戰爭,促成民族的獨立和新生國家的誕生;國家內部政治集團之間的戰爭,促成政權的更迭,如國共內戰。除此之外,在西方,由於宗教信仰而發生宗教戰爭,如十字軍東征、聖戰等,也是常見的歷史現象。(摘自萬惡wiki)
對我而言,戰爭像是一種理念的抗衡,不同對像以行動和本能產生衝突所造成的結果。是一種最原始的,也是最純粹直接的方式。
一個國家在引發戰爭的同時,看似浩蕩的烽火下一定存在著飢渴的貧民、流亡的百姓,但戰爭還是若無其事的進行;就如同當一個人在戰鬥時,明知道自己的器官及細胞已經被嚴重破壞,卻還是依舊揮出拳頭。
捍衛意念、慾念與渴望、以華麗外表所包圍的腐壞,趨向死亡的本能。等等......不管是怎樣的形容,不管是國家或團體或個人甚至細胞,其鬥爭的本質都是可以相同看待的。
只是,當這樣的衝突一但失衡,就會出現名為「屠殺」的... ...
屠殺指故意對人類進行的一種大量殺戮行為,通常與戰爭犯罪或暴行相關,屠殺可以是單獨行動或有組織行動, 如猶太人大屠殺、南京大屠殺、盧安達大屠殺、二二八大屠殺等。人權委員會給屠殺下的一個定義是:「屠殺是指在同一地點殺害五人或五人以上,並且受害人沒有防衛能力。」[1]除非用做比喻,否則屠殺一詞一般不用於針對戰鬥人員的行為,但對戰俘進行的有預謀的大量殺戮卻被認為是一種屠殺。
此外,「大屠殺」一詞也被廣泛用在有重大政治含義的,針對個人、公民,或小範圍的軍事殺戮行為上,如波士頓大屠殺。個人或小範圍的謀殺行為有時也可能被描述為大屠殺,如某些學校槍擊案件。另外,大屠殺一詞經常被用做政治和宣傳目的,宣傳經常給某些事件有選擇的貼標籤以使一件事變得敏感,如肯德州大學屠殺越戰示威學生事件、六四事件。(摘自萬惡wiki)
(大屠殺列表)
書目:
希特勒草莓
為什麼不殺光?
參考影片:
盧安達飯店
總之,大部份的鬥爭我覺得都與慾望有關。
不管是對殺戮的渴望、名利的追求、因為有那個慾念,所以才會去不惜傷害他人。從暴力、戰場、鬥爭... ...那是我們無可置否的本能,是戰爭......或者說生物的原貌之一。
我不認為戰鬥與惡是劃上等號。
有些時候正是因為透過鬥爭,才能升華某些更高層次的理念、讓彼此從爭執之中學習統合、包容與體會希望。
或許聽起來很像是藉口,但慾望不正是這樣?
帶來了愛、恨、執著與追求,讓我們在諸多理念中掙扎打滾,品嚐了死卻也領悟何謂生。
悲慘,固然悲慘。
但我們終究會走下去,就算滿遍鮮血,就算刻骨銘心......只要跨過去,我們終會走到那屬於我們的生命道路。
這就是我接下來要寫的小說中,所訴說的故事。
以上。
一、以個人勇武為主體的戰爭型態
二、無限暴力性的戰爭型態
三、單純軍隊的戰爭型態
四、全國民的戰爭型態
五、總體性的戰爭型態
(好方便的姿勢佳)
依類型也可能分為種族戰爭、宗教戰爭、國家戰爭......等。
另外有一本好像還不錯的書,描寫了戰爭中各種角色人物的互動與細膩的情緒,
《戰爭與和平》(博客來)
戰爭和文明始終交錯,既對人類文明的發展和進步起著不可或缺的催化和促進作用,又時刻威脅著人類自身的生存。戰爭伴隨社會的革命,帶來新的格局。古代各個部落之間的戰爭,促進了民族的融合和國家的形成,也是民族大遷徙直接原因;國家內部不同民族之間的戰爭,促成民族的獨立和新生國家的誕生;國家內部政治集團之間的戰爭,促成政權的更迭,如國共內戰。除此之外,在西方,由於宗教信仰而發生宗教戰爭,如十字軍東征、聖戰等,也是常見的歷史現象。(摘自萬惡wiki)
對我而言,戰爭像是一種理念的抗衡,不同對像以行動和本能產生衝突所造成的結果。是一種最原始的,也是最純粹直接的方式。
一個國家在引發戰爭的同時,看似浩蕩的烽火下一定存在著飢渴的貧民、流亡的百姓,但戰爭還是若無其事的進行;就如同當一個人在戰鬥時,明知道自己的器官及細胞已經被嚴重破壞,卻還是依舊揮出拳頭。
捍衛意念、慾念與渴望、以華麗外表所包圍的腐壞,趨向死亡的本能。等等......不管是怎樣的形容,不管是國家或團體或個人甚至細胞,其鬥爭的本質都是可以相同看待的。
只是,當這樣的衝突一但失衡,就會出現名為「屠殺」的... ...
屠殺指故意對人類進行的一種大量殺戮行為,通常與戰爭犯罪或暴行相關,屠殺可以是單獨行動或有組織行動, 如猶太人大屠殺、南京大屠殺、盧安達大屠殺、二二八大屠殺等。人權委員會給屠殺下的一個定義是:「屠殺是指在同一地點殺害五人或五人以上,並且受害人沒有防衛能力。」[1]除非用做比喻,否則屠殺一詞一般不用於針對戰鬥人員的行為,但對戰俘進行的有預謀的大量殺戮卻被認為是一種屠殺。
此外,「大屠殺」一詞也被廣泛用在有重大政治含義的,針對個人、公民,或小範圍的軍事殺戮行為上,如波士頓大屠殺。個人或小範圍的謀殺行為有時也可能被描述為大屠殺,如某些學校槍擊案件。另外,大屠殺一詞經常被用做政治和宣傳目的,宣傳經常給某些事件有選擇的貼標籤以使一件事變得敏感,如肯德州大學屠殺越戰示威學生事件、六四事件。(摘自萬惡wiki)
(大屠殺列表)
書目:
希特勒草莓
為什麼不殺光?
參考影片:
盧安達飯店
總之,大部份的鬥爭我覺得都與慾望有關。
不管是對殺戮的渴望、名利的追求、因為有那個慾念,所以才會去不惜傷害他人。從暴力、戰場、鬥爭... ...那是我們無可置否的本能,是戰爭......或者說生物的原貌之一。
我不認為戰鬥與惡是劃上等號。
有些時候正是因為透過鬥爭,才能升華某些更高層次的理念、讓彼此從爭執之中學習統合、包容與體會希望。
或許聽起來很像是藉口,但慾望不正是這樣?
帶來了愛、恨、執著與追求,讓我們在諸多理念中掙扎打滾,品嚐了死卻也領悟何謂生。
悲慘,固然悲慘。
但我們終究會走下去,就算滿遍鮮血,就算刻骨銘心......只要跨過去,我們終會走到那屬於我們的生命道路。
這就是我接下來要寫的小說中,所訴說的故事。
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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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上的腳印。創作(14)
其實
鬥爭、殺戮、抹殺;人的本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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